通知公告
关于2014年暑假期间大学生医疗报销须知
发布时间:2014-07-18 作者: 浏览次数:415

关于2014年暑假期间大学生医疗报销须知

    按照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驻泰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,现对太阳集团tyc539在校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医疗报销事宜做以下几点说明:

门诊类:报销条件仅限在泰安市本地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,且于泰安本地定点医院就诊,开学后将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等交与学院医保负责人。

住院类:

一、泰安市本地医院:

    1、在泰安市本地联网医院(泰安市中心医院、泰安市中医院、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、解放军八十八医院)就诊具体程序是:住院第一天带病人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,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。

注意:可以在医院报销但未直接在医院报销的材料,泰安市医保处将不再受理,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。

    2、在泰安市本地非联网医院(除四家联网医院)开学时将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、附带一份情况说明带回学校,如符合条件将给予报销。

二、异地(非泰安市)住院

    1异地联网医院急诊:现异地共计97家联网医院(请参考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*),因急诊类住院治疗的,可直接在医院联网报销。具体程序是:在住院同时,由参保人或其家属通过电话告知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,保障中心为其办理备案并将信息上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;参保人带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,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。现公布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网电话:6265926,(只限暑假异地联网时拨打此电话)。

    2异地非联网医院就诊:需走急诊手续,按模板填写《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》*以及在医院开出《急诊住院证明》(加盖医院急诊章才有效)和医疗报销材料一同带回学校。

    医疗报销必备材料:发票原件、病历(切忌空白病历)、费用总清单(一定要是费用总清单且加盖医院相应公章)、学院证明(意外伤害证明或异地住院证明)等材料。

    *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和《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》及模板可登陆农大网站-机构设置-学生工作处-学林望岳-学生服务-医疗保险下载使用。

    *以上医疗保险政策仅适用于驻泰大学生2014年暑假期间,非暑假期间仍按照原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。

    请学院全体团委老师高度重视,通知落实到每一位同学,谨防出现因不了解报销政策而错失报销机会;督促学院负责医保的同学认真负责,遇到学生医疗报销事宜及时处理。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工作信息中心医疗保险部:

    秦景洪 18763828850

    林子深 18764878700

    贾 18763897893

TOP
版权所有:太阳成集团tyc539
Copyright © 2023-2028